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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促进物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1-11-29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2010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17.6%。但要清醒地看到,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安排教育拨款。

       二要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各省(区、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都要明显提高。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

       三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四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合理配制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和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便利停靠政策。加快发展粮食和棉花现代物流。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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